我25岁,从去年开始就在备孕,去年4月份的时候怀上了,我在第四周的时候就去办了准生证,本来开开心心的一边养身体一边准备迎接孩子诞生,但是我居然在第12周的时候胎停流产了,唉。今年我身体也调理得差不多了,又开始备孕,想知道我之前的准生证怎么办呢?岁要去注销掉还是说可以继续用?
胎停之后不需要注销之前办理的准生证的,只需要将胎停死亡的医疗证明带到户籍部门进行登记处理,登记后不影响准生证的正常使用,不需要重新办理准生证,可以继续使用原准出生证明。一般来说,在婚姻状况没有变化的情况下,准生证是长期有效的,不同地方规定的出生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不同的,在大多数省份,准生证的有效期约为一年,最长的还有三年的。
胎停后可以继续使用原准生证
准生证就是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准备的,只要没有离婚胎停后还是可以使用原准生证,这一点还是比较人性化的,胎停后继续使用原准生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需要向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示医院开具的胎停证明,并完成相应的登记流程;
2、准生证是有时效期的,具体时效不会在准生证上写出来,而各地准生证时效又有所不同,所以要提前咨询有关部门准生证是否在使用期限内;
3、胎停后要继续使用原准生证的话婚姻关系不能出现变动,如果胎停后离婚了就还是需要注销准生证并重新办理的。
怀孕出现胎停的状况无疑是很不幸的,现在办证手续简化是必然趋势,而胎停无需注销的规定也是为许多再次备孕的夫妻提供了便利,胎停的孕妈们在调理好身体后如果还有备孕的需求,只需按要求履行相关流程就可以继续使用原准生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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